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工作通知如下:

1. 10月1日(星期日)至10月8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日)、10月2日(星期一)、10月3日(星期二)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公休。9月30日(星期六) 按照周五的安排上课上班。

2.各单位特别是学务处、各学院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引导师生文明过节;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并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定祥和。

3.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后勤部门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合理安排车辆运行,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并确保联络畅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总值班人员请见2017年10月份总值班安排表,请各单位主管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

5. 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自查,学校将于9月29日上午9:00对“十一”放假前各单位的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参与检查人员在当日8:50前在行政楼大厅一楼集合。

6. 国庆节之后,将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请各单位通知师生员工遵照执行。

7.学校总值班电话:62436138、62566808;学校保卫科报警电话:62436110。

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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