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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 年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单位: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郑宣〔2022〕68号)文件,决定在全市开展“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 创作表演、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业务人才,注重向宣传思 想文化工作一线倾斜。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一)理论界。主要包括市属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所) 、社科联,党校、行政学院,理论研究机构,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 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 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才。

(二)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 闻宣传单位(部门)中从事新闻策划、采访、编辑、评论、播音、 主持和从事新媒体产品制作等工作的人才。

(三)出版界。主要包括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音 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数字出版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 位(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复制、发行等工作的人才。

(四)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 化馆(站)、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从事网络文学、民间文艺,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部门)中从事文 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等工作的人才。

(五)文化经营管理类。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 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才。

(六)文化专门技术类。主要包括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 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电影创作生产单 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院、院线公司),从事文化传承保 护、技术研发应用等工作的人才。

已按照有关政策认定为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或入选国家、河南省人才支持项目的专家,不重复申报。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 人才不列入选拔培养范围。

已入选2021年度郑州文化名家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2021年度郑州文化名家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依据条件可以申报更高层次。

二、推荐名额

“郑州文化名家”按两个层次选拔培养对象。其中,第一层次计划选拔10名;第二层次计划选拔100名左右。(注:此数据为市社科联总名额。)

三、推荐条件

培养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 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 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 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 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培养对象应在郑州市属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

(一)基本条件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 度、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历。文化经营管理、民间文化人 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专业条件(成果和荣誉统计年限为近5年)

1.理论界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

(1)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类奖项和荣 誉或获得市厅级一等奖奖项;

(2)至少有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完成1部专业学 术著作(独著或排名第一作者);

(3)主持并完成1项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

(1)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项和荣誉;

(2)至少有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完成1部专业学术著作(独著或排名第一作者);

(3)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新闻界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有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1篇学术文章;

(2)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新闻类荣誉或奖励(重复获奖的作品只能使用一次)。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有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在省级以上报刊

发表1篇学术文章;

(2)至少获得1项市厅级及以上新闻类荣誉或奖励(重复 获奖的作品只能使用一次)。

3.文艺界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2)作为主要创作人员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奖励。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至少获得1项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2)作为主要创作人员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

4.出版界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出版类奖项或荣誉。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至少获得1项市厅级及以上出版类奖项或荣誉。

5.文化经营管理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且应具备以下条 件中2项:

(1)所经营管理的文化企业应符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名录且达到规模以上层次;

(2)所经营管理的文化企业被纳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或有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

(3)所经营管理的园区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 园区;

(4)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经营管 理企业。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为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且所经营管理的 文化企业应符合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名录且达到规模以上层次。

6.文化专门技术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

(1)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文化专门技术类奖项和荣誉;

(2)至少有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完成1部专业学 术著作(独著或排名第一作者);

(3)被评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中2项:

(1)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和荣誉;

(2)至少有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至少完成1部专业学 术著作(独著或排名第一作者);

(3)被评为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 以上各类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市级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称号的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市委党校、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申报。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市委党校负责 市级相关人才的申报工作,其中,市文联负责所属各文艺家协会人才的推荐工作;市社科联、市文广旅局、市文物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人才的推荐工作;市社科联负责市社科院和市属高校相关人才的推荐工作;郑州报业集团、郑州广播电视台、市委党校负责本单位相关人才的推荐工作。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办 公室)和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会同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 区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地相关人才的推荐工作。

人才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申报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同时,登陆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进行网络申报(具体路径:人才工 作一件事——郑州人才服务专区——名师名医名家;各开发区或县(市)区推荐单位选择本地区社会事业局或人社局)。

我校人才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统计上报至科研处,学校审核后再提交至市社科联。申报个人须提交纸质版《“郑州文化名 家”培养对象申报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一式三份,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上午12点。

所有上报资料电子版同时上传至我校云平台端口,上传路径为:进入我校研处网站—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我的项目—校内申报—2022年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申报—新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多个附件可以压缩打包上传)。

(二)推荐。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市委党校, 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办公室)和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会 同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县(市)人社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 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提交初审结果并填写《“郑州文 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三)初评。市委宣传部依据推荐条件,组织业务处室、专家进行初评,按照1:1.5的比例推荐15名第一层次候选人,并推荐100名第二层次候选人。

(四)复审。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答辩、三年培养规划汇报等评审环节,从通过初评的培养对象中择优遴选。未通过第一层次选拔的推荐人选,如符合条件,可直接纳入郑州市人才培养信息库;对第二层次推荐对象审核后纳入郑州市人才培养信息库实施培养。

(五)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一层次人选,以市人社局名义发文公布。

附件:1.郑宣文〔2022〕6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申报书

      3.“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4.“郑州文化名家”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赵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2436416

科研处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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