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我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单位号、教职员工号、专业代码等统一使用的通知

作者:赵阳时间:2016-10-11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信息已进入专家进校考察的范围,根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的相关要求,须统一单位号、教职员工号、专业代码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是涉及“单位号”、“教职员工号”的数据采集项,一律以人事处编发的代码为依据(详见附件);

2、凡是涉及“国标专业代码”、“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的数据采集项,一律以教务处编发的代码为依据。(详见附件)

附件:

《党政单位代码表》

《教学科研单位代码表》

《专业设置一览表》

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人事处

二0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 © 2016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联系电话:0371-62436182 信箱:pgzx@shengda.edu.cn.cn   邮  编: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