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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赵悦然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依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决定开展2021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申报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或校级以上级别教学改革项目鉴定的教学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21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成立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委员会,高质量做好初审初评工作。

2.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院部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3.严格工作纪律。各院部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院部要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拟推荐成果要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审过程全程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五、申报流程和时间

1.此次教学成果奖申报不限名额,但需要各学院按照我校《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进行初审初评,根据初评结果进行排序推荐。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各级教改项目鉴定通过名单(附证书复印件)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2.各院部推荐成果时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只接受院部集体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4.申报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上述纸质材料和样书教材各一式两份,并提交全部材料电子档。第(1)项《推荐书》单独成册,第(2)项材料合装成册(首页为附件目录),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上报材料要用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同时,各学院提交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档)。

5.请各院部1227(星期12: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djyk@126.com。学校评审委员会将于1230前组织评审。

联系人:赵老师 龙老师     联系方式:62436543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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