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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防疫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俞昊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防疫

相关工作的通知

考前准备

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对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由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见附件),考生进场时上交考点并留存备查,体温测量记录和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部门。(请考生务必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每科目一张,入场时上交。)体温测量记录和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考点学校。

对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由考点依据当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要于考前7日内做核酸检测,考点凭核酸检测报告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可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该区域的考生必须上交《健康情况声明书》,并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相关事项

考点应在考前提醒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部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部卫生。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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