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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吴益民

各院部: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流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的重要指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82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决定持续开展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到2025年认定和建设1000个左右的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为加大我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力度,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申报省级项目做准备,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以院部为单位申报,每个院部申报1-2个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的现有基础和建设规划进行审核,最终评选出5-10个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立项建设。

二、申报项目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基地,含新工科、新文科实习实践基地。

2.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教育基地、科学素养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含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实践基地。

三、建设条件和内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实践教育的各环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正确认识历史规律、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

(二)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应依托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以下简称共建单位)共同建设,双方应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共建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育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软硬件设施。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层次完整。

(三)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构建完善的实践教育体系。由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针对不同类别学生共同制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学培养,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新工科、新文科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基地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中增强诚实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五)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由学校教师和共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教师队伍应具有专业领域实践经历,结构合理,核心骨干相对稳定。双方指导教师开展师资互聘交流,有较多高水平学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指导实践教学。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六)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各基地除承担共建我校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省内其他高校开放,主动发布基地相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基地学习,实现资源共享。

(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基地应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技术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四、建设方式与建设标准

(一)建设方式

新工科实习实践基地依托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共同建设;新文科实习实践应依托企事业单位、政府实务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等共同建设;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应依托文化教育场馆等共同建设;科学素养教育基地应依托科研机构、行业基地等建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基地应依托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政府相关部门等共同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应依托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共同建设。

(二)建设标准

基地建设标准参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示范性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评估指标》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建设经费

评选出的校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含已获批省级项目的3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个基地由学校资助3000元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基地的建设绩效进行评价和验收。

五、材料申报及提交要求

(一)建设范围

1.申报的校外实践基地如果由多所高校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我校须为牵头(主要合作)高校,今后如申报省级项目时该基地其他高校不能再申报。

2.2020年已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的共建单位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本次申报书采用2020年《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相关支撑材料,含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校企合作方面和学生实习的照片等。

(二)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PDF版(暂不用盖章)及支撑材料PDF版(可扫描)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OA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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