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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教务处    责任编辑: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所在学院是考生资格审核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由辅导员、学院和学校逐级对每一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各学院资格审核要严格把握审核条件和标准,明确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认定、谁审核、谁负责”。

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对报考学生的人数、报考资格、学习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及能否按时毕业等信息的真实性写出书面材料,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并《报考专业及报考人数统计表》(见附件1)于2018年11月22日前报教务处办理报名手续。教务处逐一审核后形成书面材料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一并将考生报名信息报市招办进行复核。后期省教育厅、省招办将对每一名考生的学籍信息、报名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凡核查出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核由教务处负责,辅导员将此类考生上报教务处后,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

、考生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一)信息采集对象

所有拟参加我省2019年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

采集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8〕13号)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信息填报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8日18:00,其他为12月5日18:00。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及信息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在教务处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不得迟到,要遵守纪律。时间安排:艺术、体育类须于12月3日18:00前进行采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类考生根据实际安排,具体时间需待新郑市招办通知。

(三)费用缴纳

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如下费用:普通类考生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两科)、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共计51元。艺术类考生另需交纳专业考试费:美术、音乐类专业100元,共计139元。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费用于2018年11月21日12:00前交至辅导员处,并在辅导员处登记附件4:《2019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专升本”报名汇总表》,所缴费用(费用仅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和整理好的《2019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专升本”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需11月21日17:00前发至教务处徐志宁办公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由辅导员在11月22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核对转账至新郑市招办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并为考生申请报名密码。

、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一)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各占50%),总分为150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6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

下午13:30-15:30 色彩

考点设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

(二)音乐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100分;视唱练耳4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重复)10分,总分为150分。

全省统一组织音乐类专业个体测试,时间从2019年3月开始,按专业主科分别进行。考试地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实行网上预约考试,考生须于2019年2月13日8:00至17日18:00登陆艺行家(http://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不同的专业类别,预约具体考试时间。

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参照2019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政策说明

(一)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及考试课程的对应可见《201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附件2)。填报的本科专业代号见《2019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考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3)。如有调整,以教育厅发文为准。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信息采集工作由学校所在地新郑市招办负责,我校统一组织。

其他未明确的事宜,可暂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招普[2018]7号)。

五、咨询方式

专升本工作中有需要咨询有关事宜,可加入我校专升本交流QQ群(群号:399279817)或致电教务处(0371-62565186)。

                                                                                            教务处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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