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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学位、第二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教务处

各学院:

为培养跨学科(专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教研[2016]303号文件),我校从2017年秋季开始实施第二学位(即双学位)教育。

“第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经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规定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可获得(在教育部备案的)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为做好学生第二学位教育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与学科类别

注:第二学位课程及教学管理由第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在校全日制2017级本科生,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在校期间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0分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者,从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可自由申请修读双学位教育,学生申请的第二学位教育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如管理学、法学、文学、工学)。

学校每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公布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和招生计划,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后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生辅修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经主修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将初审合格学生材料统一报送给双学位所在教学单位,按报名学生成绩及当年招生计划预录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统一公布。

(二)报名程序

满足条件的学生在2018年9月14日之前到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生辅修双学位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成绩及受纪律处分情况,并签署意见。9月19日上午11点前学生所在学院将收齐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生辅修双学位申请表》(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一份)转交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对报名学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明细表、学生名单明细表电子档以及双学士学位申请表于9月20下午4点前报教务处注册科。教务处对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布,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双学位教育的学生应认真阅读《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修第二学位专业。

2.学生本人应对第二学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了解,并与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对比,确认所学基础课程能基本满足第二学位专业课程学习的要求,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基础上,能够修满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三、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规定,对工商管理、法学、英语专业的第二学位教育学费每年4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位教育学费每年5000元。

学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到财务处交费;第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凭财务收据办理注册、安排上课等。

四、教学管理

(一)第二学位专业教学管理由所在学院安排,原则采取单独编班的方式组织教学。为避免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第二学位课程一般安排在晚上和周末进行。具体上课时间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二)第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要严格执行第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者,要按照调整教人才培养方案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到教务处备案。

(三)第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务必于开课前一周向教务处提交课表,并向修读学生公布教学安排。

(四)各学院要加强第二学位教学管理和监控,切实保证教学质量。修读第二学位学生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有关学院要认真履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

五、其它事宜

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专业培养计划以及各专业招生具体安排可以咨询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

我校开设双学位专业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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