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林生  来源部门:  浏览人次:次     发布时间:2023年5月8日 责任编辑: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反映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标志,为总结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便于今后更好的完成工作,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总并提交《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提交日期:2023年6月10日前,一览表模板见附件1。

二、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提交日期:2023年6月15日前,质量报告模板见附件2。

三、遴选、推荐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提交日期:2023年6月15日前。评选标准: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4)每个专业推荐1篇。

四、评选、推荐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提交日期:2023年6月15日前。

评选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饱满,过程性材料整理规范。指导效果良好,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至少有一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良好(含)以上篇数不低于指导总篇数的30%;

(3)没有不合格论文(设计)。

推荐认定:各学院按照不超过当年指导教师总人数2%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优秀指导教师所带论文(设计)质量及教师指导记录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认定。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一览表》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联系人:赵林生 联系电话:62436543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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