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及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人:赵林生  来源部门:  浏览人次:次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

各学院:

根据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4月初-5月上旬将进行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答辩、成绩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论文盲审

(一)审查内容

1.查重检测。教务处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被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对查重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将依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论文作者进行处理。

2.论文质量检测。教务处委托相关学科领域专家从选题现实意义、写作结构安排、内容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展现以及遵守学术规范五个方面对抽检论文进行全面审查。对质量未达到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要求和水平的论文(设计),将不能参加本年的论文答辩。

(二)抽检名单公布时间

2023年4月2日公布抽检名单。根据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检,覆盖所有专业(含双学位)。

二、论文答辩

(一)制定工作方案

论文盲审结束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答辩演练。2023年4月10日前将答辩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方案应包含: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导师分组安排,答辩学生分组安排,每个小组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

(二)答辩时间

答辩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生人数和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自主确定。注意: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含答辩成绩)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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