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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教师发展中心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员的整体素质及创新精神,根据郑州市人社局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及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补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培训对象

我校专任教职员中需申报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参加高校教师、图书、工程等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聘的人员)。

1.省直单位及省内外市来郑州市工作的人员,来郑当年须转入郑州市跟随郑州市学习、审验。

2.外省来郑人员,从来郑当年参加学习,不再对往年做要求。

3.管理岗转技术岗人员从转岗当年参加学习。

4.新入职大学生从入职当年参加学习。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

1.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并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奋斗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学习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

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2.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每年累计总学时数应不少于90学时,超出部分不计入下一年度。其中,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个人注册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为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平台,个人历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由该平台统一审核、录入,当个人“年度完成情况”认定结果显示“通过”后最终生成电子证书,凡我校参加继续教育的教职人员务必登录“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已注册人员不必重复注册),具体注册办法参照附件1《“服务平台”注册及学时申报操作步骤》

三、继续教育培训方式(见附件2《继续教育培训导图》)

凡已完成“服务平台”注册的教职员,才可进行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的培训,否则培训学时将无法对接。

(一)公需科目培训:

公需科目为网络在线培训形式,教职员登陆“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http://zjpx.hnhhlearning.com/)点击“公需课网络培训平台”凭身证号登录(老学员密码一般默认身份证后六位)或注册(新学员注册,单位所在区位为“郑州市”)“河南专技在线”后,点击进入个人中心缴费后在线学习和考试,公需科目培训需在线缴费参加培训班(在线课程),培训总学时要求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24学时,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时,所有规定学时完成并考试合格后,学习任务将显示“通过”,公需科目培训任务方为完成。今后将不需再打印、递交公需科目纸质合格证书,学时将自动对接登记在“服务平台”的个人“年度完成情况”中(一般为完成公需科目培训任务后一周内学时自动进行对接)。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及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400-8370-611咨询。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方式分为:1.折算学时;2.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郑州市人才网课);以上两种培训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1.折算学时

省人社厅专技处规定的折算学时项目(项目结项/出版等时间必须与专业科目培训年度一致)与我校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教师在线学习课程”的学时培训证书皆可,或两类叠加折算不少于60学时。今后起,当年度内折算学时仅需登录“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不再递交纸质材料(补学以往年度不接受“服务平台”学时申报,需递交纸质材料)。

(1)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见附件3)所列项目(项目结项/出版等时间必须与专业科目培训年度一致)对应学时数折算学时。(注:自2017年起生育凭小孩出生证明折算当年专业课30学时,其它项目暂无变化)

(2)登录我校教师发展中心网站,进入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onlinenew.enetedu.com/shengda;学员注册/登录并参照《教师在线学习中心操作指南》(见通知附件4)进行选课学习,完成相应课时后可选择“在线打印电子证书”并生成电子学时培训证书。

(3)折算学时网上申报及材料上传要求(仅对2020年当年继续教育,以往年度不可申报)

登陆“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按要求上传折算学时相应材料或教师在线学习中心-电子学时培训证书(操作步骤参照通知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不得把公需科目合格证明当成专业科目证明材料申报。

2)各类证明材料图片上传后方向要正,不得倒转、横置。

3)证明材料上申报人姓名区域必须划线圈注。

4)参加培训、研修活动,需要上传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

5)参加学历、学位教育,需要上传当年度成绩单,进修学习的还需要提供单位派出证明、进修单位考核证明。

6)参加学术会议,需要上传会议通知和单位证明材料,如宣读论文或报告,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需要上传参加国家级、省级课题/项目研究证明材料。

8)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著作需要上传:封面、扉页、目录;论文需要上传:杂志封面、目录、文章正文第一页。

9)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需要上传专利证书(含软件著作权)。

10)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社科奖等奖项需要上传获奖证书。

11)通过全国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全国执业资格或职业水平考试需要上传资格证书。

12)专题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郑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示的需要上传领导批示件。

13)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挂职锻炼需要上传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14)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需要上传服务活动通知、组织方出具的参与证明、本单位证明材料。

15)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生育或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境外工作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病假需提供单位和医院证明;残疾人(盲、聋、哑等)由主管部门统一出具证明,可免予学习。

16)生育上传子女出生证明,自2017年起生育抵当年度专业科目30学时。

注:不同类别项目叠加折算学时的,按学时申报步骤选择相应“学习形式”分别进行申报,并上传对应材料。

(4)折算学时申报材料审核流程

通过“服务平台”申报学时并成功上传原件照片/扫描件后,学时最终能否认定将经过“1.个人单位;2.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级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凡被任一级审核部门驳回将视为无效折算学时材料,申报者须重新修正再次上传申报材料,直至学时审核结果显示“通过”。申报者申报学时后务必及时关注审核进度,避免影响最终学时结果。

2.继续教育基地培训

登录郑州市人才网继续教育页面http://jxjy.zzrc.cn/study/index.jhtm;凭身份证号注册/登录(老学员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选对应年度进入选课中心,选择对应类180元“打包选课”在线缴费,完成所有课程学习。今后,专业科目培训任务完成后成绩自动与“服务平台”对接(一般为完成任务后两周内),不需再打印、递交纸质合格证明。

四、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补学时间及要求

(一)202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1.根据郑州市人社局要求,每年12月5日前按照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程序完成年度审核,逾期服务平台关闭,不予办理。

2.我校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教职员须于当年度7月份前完成年度审核,认定结果显示“通过”,可“证书打印”。

(二)以往年度继续教育补学时间及要求

根据郑州市人社局文件通知,2020年仍开通继续教育补学通道,未完成2014年至2019年继续教育学时的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补学申请名单,经上级审批开通。从2016年起,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时;2014-2015年,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学时折算和认定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执行(见附件3)。

1.我校需补学2013至2019年教职员填写《继续教育补学申请表》(见附件5),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hhzhangsd@163.com,过期不再上报补学名单(仅以邮箱接收《申请表》名单为准)。

2.继续教育补学通道开通后,公需科目学习办法与2020年度学习办法一致;专业科目通过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郑州市人才网课)的与2020年度学习办法一致。折算学时的不可通过“服务平台”申报学时上传材料,须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以往年度折算学时材料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递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报送审核,进行学时转换。

3.根据市人社局要求,继续教育补学人员统一在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补学,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学时登记,逾期不再统一办理。

五、我校进行继续教育人员,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继续教育工作,逾期业务不再受理,学习通道关闭。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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