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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青年教师导师制”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教师发展中心

各院部: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文件规定,现将我校第四批(14人)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院部教师发展工作小组要按照《办法》要求,对本部门导师制培养工作进行中期督导,要集中听取导师及其培养对象的工作汇报,检查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建立青年教师培养档案等。

二、青年教师要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教学反思1篇;

2.中期培养总结报告1篇;

3.讲稿、教案及课件(一节课的内容,只提交电子稿即可)

请各二级院部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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