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师发展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开展“双师型”、“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郑钊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达校字〔2017〕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双师型”及“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担任专业课的专任教师或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达校字〔2017〕225号)的相关规定。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双师型”或“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条件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部门复核:二级学院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材料分别报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确定复审人选;

4.学校认定:经学校“双师型”及“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认定后进行人员名单公示,最终确定聘任人选。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4日前完成单位初审、部门复核,并将申请人材料和本单位《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9年4月25日提交至人事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陈坤OA办公系统。

2.附件1和附件2已发至各学院主管和教学秘书OA办公系统。

3.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关键材料即可。

4.通过我校2018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教师,申请本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无需提供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证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436157(内线6157)

 

摄影
 
版权所有 © 2004-2016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