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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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四风”反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止步的批示,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节日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清明节期间,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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