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纪委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履行职责,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节日期间,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在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方面做好表率,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二、认真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三、履行监督责任。校纪委和各基层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全省集中开展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版权:2018-2020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
电话:0371-62436178      邮箱:sdjw@sheng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