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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浏览次数:次     来自:人事处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七)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需在附件3中注明。

(二)体检

体检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体检的通知》,链接:https://www.shengda.edu.cn/info/1024/38892.htm

注:尚未完成体检的人员,请冲印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粘贴于体检表内,并与网报系统上传照片保持一致;已完成体检人员,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12:00前。

2.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三楼人事处(312室)。

教师资格申请最终名单以完成材料报送为准,相关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接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直接认定人员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③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④在效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劳动合同原件。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2)。

(6)《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提交材料当天到人事处领取)。

(7)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8)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提供)。

(9)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提供)。

(10)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

(11)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标明“姓名+郑州升达”。

以上所有材料除第(6)、(11)项只提交原件外,其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除以上材料外,直接认定人员还需填写《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直接认定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并盖章,此表随个人档案袋,独立提交,无须装袋。

2.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

面试合格人员需提供以上第(1)~(4)、(6)、(11)项原件和第(10)项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

3.“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验证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4.材料整理要求

申请人员将所需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分别装入对应档案袋,均需粘贴封面(见附件4),报送材料时将原件档案和复印件档案一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细心、认真、准确、规范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和准备个人材料,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二)所有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材料报送、体检等工作,不符合要求及逾期者将被取消本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2430237(内线3237)。


附件:1.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人事关系隶属证明

3.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直接认定人员信息表

4.河南省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