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电子显示屏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排查,明确使用人,安全责任人,联网状态等,排除被他人控制等情况;对于可以单机运行的,要进行断网管理,关闭无线连接功能;对于确实需要联网管理的,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防篡改、防入侵、防攻击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内容更新权限管理和安全审核,严防发生显示屏内容被攻击篡改、播放违法信息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肃处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请各单位于本周五(9月20日)前通过OA报送公共区域LED屏幕管理信息登记表(附件1)至信息化办公室网络管理科张龙(统计信息包括企业、校友等单位或个人捐赠的LED屏幕)。
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6141(外线62436141)
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