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第十六期心理督导师培训项目第一阶段专家督导答疑部分在线上进行。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胡学博老师作为注册心理师,通过主办方层层资格审核,获得了参加项目学习的资格,接受了此项目中的专家督导答疑。
此学习项目由东方明见主办,项目为中国心理学会认证,是我国权威的心理督导师学习项目,迄今已举办十五期。此次学习主要内容是学员在导师段昌明教授指导下,根据前一阶段的学习经历,进行探讨答疑。段昌明导师,是美国堪萨斯大学教育心理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心理咨询博士培训课程项目部主任。
段昌明教授从如果运用督导理论,如何讨论督导目标,如何减少因理论学派不一致而造成的冲突,督导评估的方法,督导和咨询的差异等方面进行答疑。段教授强调要注重将理论与时间、地点、文化等理论之外的内容相连;要和受督讨论督导目标;不要用标签,而要用描述性的话语来咨询;如果在督导关系中有不舒服的情况,有可能是双方都在坚持某件事情。
心理督导是协助心理咨询师提升工作能力与心理素质的一种工作模式,咨询师在有经验督导者的指导帮助下完成心理工作、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豫教工委〔2022〕15号)中均要求,学校心理工作者需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
此次培训加强了我校心理危机个案督导的临床实践知识技术水平,将为我校进一步规范组建专业化心理工作团队,持续提升心理咨询师队伍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预警和干预能力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