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月,第十六期心理督导师培训项目第一阶段督导小组学习部分在线上进行。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胡学博老师作为注册心理师,通过主办方层层资格审核,获得了参加项目学习的资格,参加了此项目中的小组理论研讨部分。
此学习项目由东方明见主办,项目为中国心理学会认证,是我国权威的心理督导师学习项目,迄今已举办十五期。此次学习主要内容是学员在导师carol指导下,开展5次小组理论研讨学习。导师Carol A. Falender,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心理学系教授,APA最早委托开展督导实习培训项目的专家,督导培训经历超过20年。
学员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已经进行了数月的临床实践。此次学习分为5次在小组内进行。

7月27日第一次学习,学习内容为导师Carol为学员示范“如何与受督讨论督导协议”。学员集体讨论:在会谈中导师Carol做了些什么?除了Carol涉及到的这些内容,你认为还有什么需要在会谈中讨论?结合Carol的示范以及你的思考,形成自己的初始会谈大纲。
8月24日第二次学习,学习督导师工具手册中的《胜任力基准参照表》《督导师胜任力自我评估表》两项内容,并结合自己的理论取向,思考并小组讨论以下问题:你认为对于督导师而言最关键的胜任力是什么?你认为对于受督导者而言最关键的胜任力是什么?实际上你在督导中最关注的胜任力是什么?你将如何运用自己的胜任力去发展受督导者的胜任力?
9月21日第三次学习,学习内容为实践中的督导结构。小组讨论督导师为他人提供督导时的督导结构,整理一份“督导会谈清单”,并据此制作一份“保真度检核单”,内含每次督导中你所关注的胜任力、所使用的技术,以及可用于评估自我的行为锚。
10月26日第四次学习,学习内容为督导模型,主要学习基于心理治疗的模型和发展模型,小组讨论:基于心理治疗的督导模型有哪些优势?又有哪些不足?结合督导的发展模型和受督导者发展的研究,思考自己的受督导者处于哪个发展阶段?有什么特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1月16日第五次学习。学习内容为督导模型,主要学习过程模型和第二代模型,小组讨论:结合其中某个督导模型,思考它与你当前督导工作的适配性。如果在工作中践行了该模型中的哪一部分,是怎么做到的,你没有践行该模型的哪一部分,可以如何提升。
通过此次学习,我校教师进一步加强了心理督导工作认知,对我校咨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心理督导是协助心理咨询师提升工作能力与心理素质的一种工作模式,咨询师在有经验督导者的指导帮助下完成心理工作、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豫教工委〔2022〕15号)中均要求,学校心理工作者需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
此次培训加强了我校心理危机个案督导的临床实践知识理论水平,将为我校进一步规范组建专业化心理工作团队,持续提升心理咨询师队伍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预警和干预能力提供了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