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需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面向全校职员选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代课教师若干名。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从事学生工作满两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我校学生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本科),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4.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具体条件
1.掌握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和业务技能等。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3.能够按照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职员申请代课需在2024年7月1日17:00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11办公室。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