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09年权益工作总结暨2010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督导讲评会在郑州召开

发布时间:2010-01-1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李雷  摄影:  来自:国际贸易系    责任编辑:

1月11日,全省2009年权益工作总结暨2010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督导讲评会在郑州召开。团省委副书记侯红出席会议并讲话。18个省辖市团委分管副书记和权益部长参加了会议。

侯红在讲话中首先对2009年全省权益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指出,2009年全省权益工作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立法工作有了新进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修订初稿已通过省人大法制室下发文件至各市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二是权益平台建设更加牢固,搭建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青少年维权岗”两大平台效果显著,全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共接待来电43510个、来访12374次,其中,法律咨询17635例,心理咨询37299例,维权投诉950例。受到广大青少年及家长、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两办”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挥,进一步整合了“两办”力量,发挥了总协调作用,相继召开了2009年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系统总结了预防办和未保办工作,对下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下发了《省综治委预防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省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关于调整河南省未保委委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相关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构建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维权服务体系;四是特殊青少年关爱力度加大,不断创新形式,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涉艾家庭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社区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贫困青少年学生、农村未升入大学“两后生”、涉毒青少年、“网瘾”青少年、刑释解教青年等群体,大力开展城乡手拉手、真情助困进万家、希望工程救助等活动,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献爱心。11月25日,联合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青年服务大厅主办了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招聘会暨帮扶刑释解教青年就业工程启动仪式,173名服刑人员参加推介会,其中159人与用工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同时,权益工作也存在着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权益工作方式方法与青少年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由于共青团没有执法权,也不具备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维权工作不好开展;四是没有树立大权益思想。

侯红强调,全省2010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互联网、手机报、电子邮件等新媒体以及报纸、信函、调查问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意见建议,共发送手机报信息100余万条,手机短信160万条,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000余条,收到了较好效果。团省委积极与省人大、省政协沟通协调,联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 关于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青联字〔2010〕1号),完善了“面对面”活动制度性安排。同时各省辖市开展“面对面”活动还存在理解较肤浅、思路较乱、方法较少等问题。

侯红要求,全省“面对面”活动要做到四个“准确把握”。一是要准确把握“面对面”活动开展的意义和目的,“面对面”活动搭建了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有效载体,探索了共青团在青年中传播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主张的全新路径,成为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举措。二是准确把握活动主题,2010年全团活动主题是“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个主题是团中央在全面考虑、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三是准确把握方式方法,在对象上既要注重广泛性,又要注重代表性;在力量上既要注重集思广益,又要注重凝聚共识,在成效上既要注重利益表达,又要注重利益维护。四是准确把握“听”与“说”两个环节,着力加强“听”和“说”的机制建设,广泛了解、准确把握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通过加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畅通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侯红要求,2010年全省权益工作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把握权益工作特点,主要是把握权益工作的长期性、整体性特点,扎实调研、系统思考特点,权威性、科学性特点以及非活动性特点。二是要真正理解“三个结合,一个制度”的内涵,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三是要充分运用好权益工作方法,即把握好方向性问题,抓好根本问题,同时统筹兼顾,抓好载体,发挥“两办”作用。四要高度重视维护青少年权益在团的工作地位,要树立大权益思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之一,权益部门不应是战线部门,地位至关重要。权益工作要求团干部一是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二是要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三是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要求真务实,扑下身子,真抓实干。

会上,各省辖市就2009年权益工作及2010年“面对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侯红分别进行了点评与提问。

来源:河南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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