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修订工作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09-11-20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李雷 摄影: 来自:国际贸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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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团省委工作计划,团省委从2009年4月份开始,加大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的工作力度,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条例》修订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增强组织保障。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团省委联合印发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陈铁平、团省委书记何雄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王新民、团省委副书记侯红为副组长,未保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条例》立法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协调和立法调研报告、修订草案的撰写上报等。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形成共识。7月21日,召开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议,团省委邀请了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十余个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律、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对《条例》修订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研讨。10月27日,召开了《条例》修订专题汇报会,侯红及《条例》修订综合协调组、起草组全体同志参加了专题汇报。10月30日,召开了《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省青少年研究所、省政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对《条例》草稿进行了逐条论证,形成了共识。
三是研究修改草稿,全面征求意见。11月3日至4日,省人大法制室、团省委、省未保委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共同对《条例》修订草稿进行通稿修改校对。王新民、侯红及修订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条例起草组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侯红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过程和意义。王新民对《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表示肯定,并要求将本次《条例》修订草稿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归纳整理,以省人大法制室文件下发各地市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来源:河南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