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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17:3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扶亚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3〕11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鼓励一批能担当、敢创新的地方和学校,围绕省委省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试点,坚持“破立”并举,大胆探索改革路径,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内容

改革内容主要围绕《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推动的改革任务和我省2023年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在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选人用人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改革试点以项目为载体,分为单项试点和综合试点。

(一)单项试点。单项试点主要聚焦某一个重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或进行率先探索,或加以完善提升,或开展总结推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各普通高等学校均可参考《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选报题目也可结合我省教育实际,自拟选题。

(二)综合试点。综合试点主要围绕多项任务进行总体设计、系统集成和统筹推进,各地可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市、试验县(市、区),整体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学校也可申报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统筹承担教育评价改革任务。

三、申报对象

请评估中心、教务处、学务处、人事处、发规处、科研处围绕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选人用人评价以及我省教育系统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积极申报;其他单位也可结合《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申报。

四、推荐名额

拟推荐申报4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法和时间。由项目负责人准确填写《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申报表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项目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请于4月16日之前交至行政楼210办公室。

(二)组织评审和推荐。发展规划处根据申报项目将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有关单位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推荐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

(三)系统填报和提交。经评审确定的拟推荐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kcgj.haedu.gov.cn/fgckgxm)填报,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2023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暨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在系统内提交。

注册账号密码时遇到的问题请与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技术支持:刘老师,0371-56713813。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62436532

                                                                        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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