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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党委    责任编辑: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各部、处、室: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14〕432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学院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院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4000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信箱:sdxydb@163.com。(文档标注:xx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品牌申报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对申报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价值,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3.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并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将择优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参评。

联系人:刘 帅 电话:6501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doc

中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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