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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计划
 
发布时间:2007-04-11  浏览次数:次   来自:院党委    责任编辑: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讲正气、树新风”

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学习计划

根据《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郑州大学“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学习安排,现就我院第一阶段的学习计划作出如下安排:

一、学习内容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学习重点:

  1、《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邓小平、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

  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7年1月10日)

  4、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会议上的讲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人民日报》2007年2月13日)

  5、省委书记徐光春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河南日报》2007年1月16日)

6、省长李成玉同志在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河南日报》2007年2月10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8、《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5号)

9、《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07]8号)

10、《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热点面对面》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

二、学习时间和学习形式

1、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其中,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4月9日,学院召开动员大会,对全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基层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动员会,传达郑州大学和我院动员会精神,并认真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集中学习三天后转入自学,自学期间,每位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笔记。

2、学习形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和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

三、学习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认清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学习。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教育活动与教学相结合,与学院的各项工作相结合。

2、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确保主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3、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起到表率作用,全院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学习结束后,交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认真学习,遵守纪律。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圆满完成学习计划。集中学习期间,要根据计划安排,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擅自缺席,因出差等原因没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进行补课,确保学习不走过场。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并于4月10日前报学院“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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