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杜绝考试作弊
考试工作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部应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反对、遏止学生考试作弊,形成良好学风、建立诚信考风作为期末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本部门期末考试的组织、分工和监管工作。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积极弘扬正气,在全院形成“诚信光荣,作假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强化广大师生对严肃考风考纪重要性和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风考纪
1、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监考,考试前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并认真清理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发现考试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认真取证,保全证据,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报送教务处、学务处,及时做出处理。
2、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手机必须设置为振动或关机,不得发出任何铃响和音乐声),不得串岗聊天。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
3、教师应严格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阅卷评分,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保证评分结果的可信度。要认真计核、按时登载成绩,避免错漏等差错。
4、所有教师和干部职工应自觉维护考风考纪,严禁任何为谋取学生不实成绩而进行的权钱交易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加强巡视,强化督导落实
教务处以及各系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成立巡视组,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巡考期间,发现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应及时批评纠正;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维护考区、考场的正常秩序。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