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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举办大学生“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知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哲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知识大赛的通知》教资助〔2017〕86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7-2018学年在全校举办“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1、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观念,进一步促进诚信校园建设等相关内容。

2、增强大学生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知识,防止不良“校园网贷”等金融诈骗现象的发生,推动我省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二、组织形式

为了便于组织和协调,成立“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知识大赛组委会,成员由学务处、各学院行政秘书和承办学院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三、大赛安排

(一)大赛程序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赛及决赛由学务处和承办学院组织进行,从2017年11月开始,至2018年1月上旬结束,各赛段具体安排如下:

1、初赛。从2017年11月开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比赛,经过班级、院系层层选拔,确定参加复赛队伍,2017年12月18日前将参加复赛的节目名单、参赛选手及领队信息报送学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复赛。2017年12月下旬举行,复赛承办学院要制定本赛区复赛的具体方案,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备案。复赛取前5名进入决赛(承办学院直接进入决赛),大赛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3、决赛。决赛由承办学院组织,6支参赛队伍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按得分高低确定名次,决赛于2018年1月上旬结束。

(二)组队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每院选拔出1-2支参赛代表队,每只代表队由1名领队兼指导老师、3名参赛队员组成(可增报一名替补队员)。

四、成立仲裁委员会

大赛设仲裁委员会。初赛的仲裁委员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赛及决赛的仲裁委员会由学务处、承办学院及各学院抽调老师组成,同时在复赛和决赛期间学务处将监督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五、奖项设定

(一)团体奖项

1、冠军一名,颁发奖状、奖金(以学校签批为准)。

2、亚军一名,颁发奖状、奖金(以学校签批为准)。

3、季军一名,颁发奖状、奖金(以学校签批为准)。

(二)个人奖项

1、获奖队伍的参赛选手(含替补队员1名),颁发证书。

2、获团体奖队伍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选手奖,凡是参加复赛和决赛的学院,均可推荐一名优秀选手,并颁发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设立优秀组织奖,对在初赛、复赛和决赛阶段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为各在校在籍学生。

2、初赛阶段各学院要采取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宣传和辅导工作,通过初赛,力争使学生资助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学生中得到一次升华。

3、复赛结束后,各参赛学院于2017年12月决赛前,将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报至学务处资助管理中心。完备的申报材料,尤其是初赛阶段体现高校层层选拔的相关视频、图片等相关辅助材料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4、承办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确保大赛的公开、公正、公平,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竞赛质量和水平。

“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已连续开展12个年头,已经在我省高校中形成一个积极向上的主题教育活动,该活动也是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宣传资助政策、传播征信和金融知识、强化诚信教育的一个有效载体,更是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一个有力工具,请各学院扎扎实实做好比赛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围绕比赛内容在校内展开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借此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杜绝不良“校园网贷”等金融诈骗行为对大学生的侵害。让诚信意识通过一系列的比赛深入到每一个在校学生,让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切实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创佳绩。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务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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