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次   来自:信息工程学院    责任编辑:


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近日已启动,为积极开展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其他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各学院团委寻访推介阶段(即日起至12月25日)

学院团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各学院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院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于12月2512:00前将本单位“大学生自强之星”至校团委邮箱ytw@shengda.edu.cn,联系电话:62436092

各学院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①所推荐同学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附件1 ②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寻访推介阶段(12月25日-12月30日)

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将从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学校将对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候选人的真实事迹情况评选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团委。

五、表彰奖励

全国获奖者奖励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优秀组织院校奖10名,每校可获得荣誉证书;

5.优秀组织个人奖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

附件1.2017年自强之星-报名表.doc

附件2.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汇总表.xls

共青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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