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党委2023年七一表彰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次数:次   来自:商学院    责任编辑:胡好好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奋发进取、争先创优,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商学院党委决定在2023年七一前后,表彰一批党建工作成绩显著、在平时的工作、生活、学习中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党外人士、优秀学生助理、学习标兵。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营造见贤思齐、竞相出彩的浓厚氛围,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懈奋斗。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设立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助理、学习标兵等七个奖项。

先进党支部:2个,占基层党支部总数的12.5%

优秀共产党员:12名(包括7名教工,占教工正式党员人数的10.94%;5名学生,占学生正式党员人数的5.1%)

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占党务工作者人数的15.63%

优秀学生助理:6名,占学院助理总数的15.79%

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2名,占教工党员人数的2.99%

优秀党外人士:2名,占党外人士的10%

学习标兵:10名,占学生党员人数的5.71%

此次奖励共奖励教职工党员14人(包含优秀共产党员7人、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党风廉政先进个人2人),占全院教职工党员人数(共67人)的20.9%;共奖励优秀党外人士2人,占全院党外人士人数(共20人)的10%;共奖励学生党员15人,占全院学生党员人数(共175人)的8.57%。

三、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当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先进党支部

党支部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支委之间团结协作,工作成绩突出;能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

近三年来,在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未出现过突出问题;党支部成员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等问题

基层党组织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2、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特别是在抗击疫情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3、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钻研党建理论。

热爱党务工作,能够结合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学生助理

思想政治觉悟高,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至少是入党积极分子。

业务素质过硬,在担任助理期间,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工作成绩明显。

5、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勤政为民,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做斗争。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党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表率作用突出,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深受群众拥护。

6、优秀党外人士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弘扬社会正气,抵制不良风气,群众公认度高,社会形象好。

在参政建言、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同心”实践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本职岗位业绩突出,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知名度。

7、学习标兵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必须为党员。

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无违纪行为。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并能够主动帮助周围成绩落后的学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

各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评优评先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2、自评与推荐

(1)各党支部根据要求进行自评,并在自评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集体荣誉推荐名单。

(2)全体党员均可对照个人荣誉评选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参评申请。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个人荣誉推荐名单。

3、党委审核

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根据推荐、公示、评审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4、表彰奖励

院党委对评定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助理、学习标兵。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其优秀事迹在校园网、各新媒体平台及宣传栏广泛深入宣传推介。

五、经费预算

计划请购一批奖品,教师奖励和学生奖品以文体用品、办公用品为主。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商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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