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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辅导员、行政职员讲授《劳动通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张红阳

根据2023-2024学年教学工作安排,学务处现面向全校辅导员、行政职员选聘《劳动通论》代课教师若干。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

2.从事学生工作满两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我校学生劳动教育实践经验。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我校学生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本科),专业不限。

4.代课期间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行政工作及领导交办任务,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

5.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学生工作业务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二、具体条件

1.掌握劳动教育相关知识。

2.热爱劳动教育教学工作,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3.能够按照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申请代课需在20241217:00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学务处生辅科。

学务处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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