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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第四届“淑芳师德奖”评选活动[第471期][2023-11-01]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王炳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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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第四届“淑芳师德奖”评选活动

10月19日下午,第四届“淑芳师德奖”评选会在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淑芳师德奖评选委员会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王新平主持。

会上,王新平宣读了我校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对前三届的获奖情况和本届“淑芳师德奖”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围绕评选标准分别对候选人的个人先进事迹做了陈述;评选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依据候选人的事迹与业绩,实事求是,择优选择,对候选人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校纪委分别负责唱票、计票和监票,保证了评选程序、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由校纪委副书记袁征宣布了投票结果。

投票结果经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公示后无异议。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获得第四届“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的是:贺光辉(基础部)、张彬(外国语学院)、晏玲玲(马克思主义学院)、时文俊(基础部)、鲁玲玉(会计学院)、蔺丽君(艺术学院);获得第四届“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提名奖的是:车伟娜(会计学院)、王宇鹏(金融贸易学院)、宋红利(商学院)、赵丽红(外国语学院)、康晓晨(体育学院)、罗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淑芳师德奖”是我校荣誉董事长王淑芳女士出资设立的专项基金,旨在广大教职工中树立师德典范,引导教职工赶学先进、争当模范,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品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希望全校教职工以此次评选活动为新起点,以师德标兵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赶学先进,争当模范。一是要牢记使命,潜心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和良师益友;二是要坚守师德,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用自己高尚的人格影响学生、引导学生,做行为世范的师德楷模,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要锤炼师能,以扎实学识支撑高水平教学,以娴熟业务提供高质量服务,做师德高尚、师能出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用一流业绩和卓越贡献共同铸就升达更加辉煌的明天。

(人事处  彭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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