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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流程

作者: 郑钊   信息来源:人事室    发布时间: 2011-12-22 责任编辑:

一、教职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将个人档案转至我院集体存放(以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正式接收为准)。

二、教职工到学院人事室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交纳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医保本/卡工本费20元,大额医保费65元。人事室负责审核相关档案信息。

(一) 新参加工作、无参保记录的人员,原则上按照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办理参保手续,需要补缴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 工作调动、曾经参保的人员,须先将原社保关系从原单位转移至我院(详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然后再办理参保手续,需要补缴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人事室经办人员负责到上级主管单位办理参保相关手续,并通知参保人员及时缴纳补缴款、领取医保本/卡。

四、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将在教职工每月工资中扣除。

五、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填写《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人事室网站下载),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六、教职工离职后,人事室经办人员负责到省级主管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中断和转移手续。

七、社保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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