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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四届“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王新平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过各单位推荐,“淑芳师德奖”评选委员会投票,校评选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第四届“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奖:贺光辉、张彬、晏玲玲、时文俊、鲁玲玉、蔺丽君

“淑芳师德奖”先进个人提名奖:车伟娜、王宇鹏、宋红利、赵丽红、康晓晨、罗黎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22日(三天)

如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纪委反映。公示期外有异议的,不予受理。

校纪委:

电话0371-62436178 邮箱sdjw@shengda.edu.cn。

人事处:

电话0371-62433201 邮箱shengdars@sheng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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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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