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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37号)精神,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尚未取得相应系列初级职称,在我校工作满3个月且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职教师(含实验人员)、辅导员和行政人员。

近3年违反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奖惩办法(暂行)》之规定者,或近3年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类型

助教、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其中,工程技术岗人员应申报助理工程师,图书馆职员应申报助理馆员。

自2014年起,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如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合格(水平)等,不再考核认定,请自行报名考试。

三、申报专业要求

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或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学历、年限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在我校专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我校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申报助教、助理实验师,须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档案已转入我校(由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四)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五)未取得相应职称,且本年度内不计划申报其他系列职称。

五、转评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转换职称系列或专业,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现从事专业申报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时间可连续计算。

六、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考核报告》(附件一),纸质一式二份(A4纸打印)。

填写《考核报告》时请注意:(1)“申报专业”应与本人从事专业或者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且需从《初级职称申报专业一览表》中选择任一专业填写;(2)下方的所在部门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学校职称主管部门考核意见为人事处意见。

2.个人近期一寸蓝底彩照1张(背后写名字、所在单位、申报专业)。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一年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申报人员须至少提供截止审核时满一年的聘书)。

7.河南省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纸质版1份。

8.最近一份并且已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近一年的人事代理考核表原件(到人事处审核材料时领取)。

10.《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二)1份。

1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系统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一式二份。

申报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及材料审核清单》(附件三),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称、档案编号)。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完毕后即退还本人档案编号请使用校园网络自行登录人事系统查询,人事系统登录方法:点击链接http://my.shengda.edu.cn,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点击“人事系统”,进入“我的资料”查询。

申请人需完成《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申请认定初级职称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四),并将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审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一致和准确,再经审查通过人员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考核报告》“所在部门推荐意见”处提出单位的推荐意见,并汇总《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申请认定初级职称人员资格审查表》;然后以部门为单位,将汇总后的审查表盖章送交人事处,电子版(excel)发送到齐梦乐OA邮箱。

(三)申报人员网上填报

人事处汇总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后,开通系统填报账号,申报人登陆http://222.143.25.146: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完成网上在线申报,系统填报请参考《初级职称申报填写说明》。

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申报。网上在线申报期间,申报信息提交后每人只有一次申请退回修改机会,切记谨慎操作。

七、时间安排

(一)2023年10月16日—17日,个人自主申报,各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提交申报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申请认定初级职称人员资格审查表》;

(二)2023年10月19日之前,人事处汇总审核全部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并开通系统填报账号;

(三)2023年10月19日-20日,申报人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四)2023年10月23日,申报人到人事处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八、申报人申请(申请方式:2023年+所在单位+姓名)加入我校“升达2023年度教师(实验人员)初级职称专用QQ群(群号563670807)”。申报审核期间,学校职称管理员将通过该QQ群推进职称工作,《初级职称申报填写说明》和《初级职称申报专业一览表》请查看职称QQ群共享文件。

九、申报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申报,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申报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十、因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62436359(内线6359)

附件:一、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考核报告

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初级职称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及材料审核清单

四、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3年度申请认定初级职称人员资格审查表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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