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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9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王新平

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其中,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231青年人才工程”人员以及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已获得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选拔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中级以上职称,选拔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2018年以来)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3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员;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的仅限主持人),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7)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院部申报。

(二)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公示,推荐人选上报上级部门。

四、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中级职称人员另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按原尺寸复印生成,不能通过扫描打印或拍照打印。

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提供2019-2022年连续3年电子证书)。

4.《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5.推荐人选近五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近五年指2018年1月1日以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目录(附件二),目录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根据目录所列内容分为两类装订,复印件逐页编排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到目录“页码”栏内。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7.申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1份。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1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申报人纸质版资料及身份证、职称证、业绩材料的原件报送人事处,附件1-5的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殷玉玲OA邮箱。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1361984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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