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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开展2018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韩良

各单位:

按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将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进行2018年度人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教职工均需填写2018年《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表》(B5纸打印),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见附件1。

以下情况不参加2018年度考核:

(一)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参加。

(二)2018年12月31日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不参加。

(三)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

二、填写要求(参照附件2《填写模板(批注)-人事代理年度考核表》)

(一)年度考核表须用黑色水笔填写(注:除备注栏用铅笔填写档案编号);

(二)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三)“考核年度”应填2018年;

(四)“参加工作时间”应为首次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应为在我院工作年限,工作时间不连续者应以在我院最近的工作年限为准;

(五)“个人总结”由个人填写,所填时间应在2019年3月1日与2019年3月10日之间;

(六)“单位考核意见”由各部门主管亲自填写,对总结内容的真实性作出判断并加盖部门公章,所填时间应在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之间,略晚于“个人总结”中的时间。

(七)表中备注栏务必用-铅笔-填写个人的人事代理档案编号(自行查询填写)。

各部门须统一收齐《考核表》并列出递交情况名单,于2019年3月18日(周一)前派专人将《考核表》和名单递交至人事处,此期间不接收个人递交,过期递交将不再统一办理。

联系人:韩老师 62430237;3237(内线)

人事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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