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总值班制度

作者:晏玲玲 时间:2018-04-19 责任编辑:校长办公室

2016119日达院字〔2016149

为进一步强化值班职责,规范值班要求,保证学校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值班室值班工作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或学校统一部署,学校安排教职工在晚上和节假日进行值班。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安排表的制定与发放,各系部主管通知本部门值班人员按时值班。

3.值班期间安排一名学校领导带班,一名单位主管、两名值班人员在行政楼总值班室值班,全权处理值班期间学校的安全、突发事件及其它相关工作。值班主管要做好值班人员的分工、管理和协调等工作。

二、值班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传达、处理上级的重要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待办事项。

2.重点负责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和饮食安全在内的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3.对涉及本校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如紧急、突发、安全事件,除做好紧急处置或保护现场外,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4.配合学校临时性重点工作。

5.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严禁迟到、早退和脱岗,有特殊情况请假或调班须经带班领导批准。不准在值班室饮酒、赌博;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6.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对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详细填写值班记录。

7.值班结束后,及时通知下一班人员交接班。

8.保持值班室的卫生清洁。

三、值班人员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校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每月20)以书面形式报党办和校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党办和院办;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其它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经对方签字同意并报经党办和校办批准后调整。

四、值班人员对来文来电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科室负责人处理并报告校领导;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及时呈送有关领导。

五、学务处、总务处按要求自行安排值班,其它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本单位的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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