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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郑州市社科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赵晓理

各有关单位:

接社科联《关于评选郑州市社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市社科联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社科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原则上面向基层一线倾斜。

评选名额:郑州市社科工作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作风素质过硬,为人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于担当,能坚持讲真话、谋实事、求实效,遵纪守法,不谋私利,清正廉洁;热爱社科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社科事业发展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3.工作业绩突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强;能够联系和团结广大社科工作者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社科研究,成果丰硕;踊跃参加各项社科学术和普及活动;圆满完成社科联和所在单位或学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联合组织评选表彰,全面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由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市社科联学会部负责具体工作。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认真落实。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单位推荐和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评选质量。

2.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科研处将对申报人员近五年来的高层次科研成果(如高级别课题、核心论文、专著等)进行鉴定,综合评分后,择优推荐。

3.报送材料和时间安排。(1)推荐先进个人(含郑州市十大社科女杰)需报送材料:填写“郑州市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申报社科女杰奖励名称为:郑州市十大社科女杰)一式两份和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内),个人党风廉政证明和公示。(2)报送时间:先进个人审批表、事迹材料、公示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报科研处,并将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至keyanchu@shengda.edu.cn邮箱。

联系人:赵晓理  李永红     电话:62436416

附件:郑州市社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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