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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校科研成果统计及教师年度科研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职工2019年度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完成教育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根据工作计划,现开展2019年度全校科研成果统计和科研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依据和范围

1.科研成果统计依据:《教育部关于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科研成果统计范围为我校教职工主持或参与的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结项、论文发表、论文收录、转载、专著、教材、专利、鉴定成果、成果获奖、文学艺术作品。

二、科研成果统计的方法步骤

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均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升达子平台http://shengda.rcloud.edu.cn/下进行。科研成果登记,需经过逐级审查,最终审核通过被确认。

1.系统信息的审查与完善。教职工登陆云平台系统(学校科研处主页右上侧专门设置了快速登陆链接)后首先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完善,检查系统内横向课题、纵向项目、项目结项、鉴定、获奖、专利等既有信息。补充完成系统内尚未记录的著作、论文发表、论文收录、论文获奖等信息的录入、证明附件的上传(PDF格式)等工作。

2.各院部、单位对科研成果进行内部审查。由教职工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内部审查。各单位科研管理专员对本单位教职工输入的数据进行审核认定,确认无误后,通过云平台导出汇总,单位主管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各单位教职工提交的数据进行复核,通过后,登记汇编形成科研公报,作为奖励和考核的依据。

三、科研成果统计相关说明和要求

1.各单位科研管理专员进行单位审核工作,各单位主管可登录查阅本单位的科研登记情况和以往各年度科研情况。

2.各单位的科研管理专员可对本部门教师的职称、账号和密码进行维护,个人登录云平台后可以从“我的办公-文件下载”处下载:《论文录入操作手册》、《云平台用户手册-科研人员》、《云平台用户手册-科研联系人》学习详细录入方法。

3.科研数据在录入过程中应避免同一项目(成果)重复录入。科研数据的录入应由项目(成果)第一完成人负责录入。如果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需由校内排序第一的完成人负责录入。

4.项目附件部分:横向课题在云平台合同列表中新增,并上传相关合同及附件;纵向课题立项未结项项目上传立项文件或立项证明材料(我校立项项目不用上传相关材料);结项项目上传结项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另外立项项目报销经费采用预算制,负责人填写项目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为必填项且要求填写准确):(1)合同经费为上级下拨经费,没有下拨经费填0万元,配套经费为学校配套经费,据实填写;(2)参与成员据实填写;(3)到账经费为下拨经费+配套经费;(4)支出经费一栏项目状态填写为结项的项目必须把到账经费支出完;(5)外拨经费不填;(6)年度工作量填2个月或者1个月,厅级项目填1个月,跨年度项目可在两个年度里分别填写1个月。

5.论文成果等信息,须由个人首先在收录数据库中下载论文pdf文件,并上传云平台上(不能用自己word转化的PDF)。能检索的普通CN论文不用提交原件,核心论文及不能检索的论文需提交原件(核心论文均需要提供检索页并上传检索论文全文。所有论文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6.对于会议论文、国际期刊论文等已发表但目前暂未被知网、万方数据源收录的论文,请教职员工手动新增录入。录入后请上传论文的扫描件(PDF格式)。对于论文没有收录证明,不予统计。

7.著作(专著、译著、编著)我院教职员工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国家出版总署查到的网页),原件科研处留档。

8.各单位和教师的科研成果登记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为在年度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中考虑的因素。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在今后科研课题申报中,依据情况给予优先推荐。个人在各类评优评先的科研成果认定、项目申报书中所列科研团队成果审查认定、职称评审科研成果认定等情况,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认定均以科研云平台中登记数据为准,未登记及登记不完整的成果不予认可。

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除项目立项不需要提供复印件,项目结项、论文、获奖、著作均需要提供复印件。

2.需要提供原件的有:(1)论文:核心论文(科研处留档),EI和SCI等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原件、网上没收录或者云平台没上传相关附件的一般CN(科研处留档)。(2)获奖:奖项非科研处上报的获奖证书,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均需上传扫描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3)著作:专著、译著、编著需提供原件(科研处留档),专著需要在科研管理云平台上传相关附件。(4)专利:提供专利申请书,授权证书原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本人)。

3.各单位按结项、论文、获奖、著作等从云平台导出后分类汇总,院/部部分类汇总本单位科研成果并在云平台上审核后,报送单位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附件1签名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附件2-7报送电子版。

五、教师科研任务量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各院部教师(本年度6月1日以后新进教师不予考核)。

2.考核标准:按照我校《教师科研任务基本要求》(2016年1月11日达院字〔2016〕2号)。

3.报送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考核标准填写《2019年度学院/部科研任务考核情况一览表》,随科研成果资料一起报送。

六、时间安排和联系人:

1.个人登记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6日截止。

2.院部审核12月17—20日。

3.资料2019年12月23日-24日报送科研处。

4.联系人:科研处赵老师 种老师 62436416

由于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任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位教职工,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进行科研成果的录入、登记、审核和报送工作。

附件:《2019年度学院/部科研任务考核情况一览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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