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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本学期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杨存博

各单位:

为开阔师生学术视野,提升师生文化素养,依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和《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即日起面向校内各单位征集本学期学术交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报告主题范围。请各单位对照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贯彻、省市重大发展战略落实,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研究探索以及学科专业前沿拓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培训、大学生人文素养提升等问题,确定学术报告的主题,并广泛联系知名专家学者。

2.主讲人级别。校外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或在某领域具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或处级以上行政领导以上职务;校内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

3.场次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应开展3-5场学术报告,保证每个专业至少1场。另外,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科研机构至少举办1场。各行政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告主题和场次。

4.报告酬金。学术报告专项经费已列入学校2019年度财务预算,学术报告酬金按照《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执行,请各单位积极联系专家学者,按时报送列入本学期学术报告计划。未列入计划者,经费不予保障,特殊情况请单独签呈报批。

5.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3月7日前,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学术报告计划报科研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所在党总支公章,电子材料通过学校OA发至科研处种明慧老师。

各单位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由主办单位负责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报告内容的方向性政治性、主讲人职称、学历、资历等),科研处负责复审、汇总、经费核批,经校宣传部审查,报学校签批后执行。

联系人:种老师。

科研处联系电话:62436416。

附件:学术报告计划表-XX部门

科研处 宣传部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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