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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学术报告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种明慧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院部、相关处室:

为开阔师生学术视野,丰富广亚大讲堂讲座,依据学校党政工作报告精神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学期学术交流工作开始征集报告题目,现将本学期学术报告征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请各单位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围绕学科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一带一路”、自贸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发展战略热点问题,确定本学期学术报告的主题,并积极联系专家学者。

2.主讲人级别。校外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或在某领域具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或处级以上行政领导以上职务;校内学术报告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

3.场次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应开展3-5场学术报告,保证每个专业至少1场(不含学生就业指导讲座)。党办、教务、学务、评估中心、人事、发规、招就办、图书馆等行政单位依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告主题和场次。

4.报告酬金。学校为学术报告开展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学术报告酬金按照《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执行,特殊情况请单独签呈报批。

5.举办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计划举办学术报告,每场报告要提前一周通过OA系统填写办理《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将报告ppt或者提纲上传系统;将讲座基本信息提供科研处(主题、主讲人、时间、地点、主讲人简介),发布学术报告预告在院(部)网站和科研处网站;报告会前各单位要在明显位置张贴海报,组织好参会师生,尽量扩大受益面;报告会后,要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将讲座PPT或整理归纳的文字资料、图片上传科研云平台并及时报账。

6.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3月12日前,将本学期拟开展的学术报告计划报科研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通过学校OA发至科研处种老师(附件)。

各单位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由科研处负责初审、汇总,经校宣传部审查,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种老师。

科研处联系电话:62436416。

附件:学术报告计划表-XX部门.xls

科研处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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