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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种明慧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教科〔2018〕120号文件,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

(一)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著作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

(二)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的申报成果,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成果,须在“评审书—参评简况”一栏填写相关链接。没有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6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电子稿指定格式必须为word文档格式,电子稿格式非word文档格式的一律不得上报,查新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者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2018/03/06/1520307479479.html)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有关表格填报。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科研处留存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成果复印件1份,成果原件经核准后退回。(注:论文类需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包含版权页在内的复印件1份装订;研究报告类需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报告主件1份装订;着作类需原件1份。上述纸质材料均需报送单位审核并在申报者姓名处加盖公章)。

3.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4月2日。

4. 科研处联系电话:6416

科研处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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