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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种明慧  摄影:  来自:科研处    责任编辑: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765号)文件精神和校领导批示意见,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突出特色,服务需求。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植特色,构建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的特色鲜明的高校学科建设体系。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为高校特色发展提供支撑和动力。坚持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优先支持对“三区一群”有直接推动和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大省”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催生培育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统筹布局,分类指导。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包括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两类。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本次统筹建设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

(三)择优遴选,自主建设。尊重高校学科建设主体地位,由各高校依据自身基本条件、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和特色方向,在分配限额内自主择优遴选重点建设的学科。

二、建设数量与类别

第九批重点学科面向全省所有普通本科高校,设置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两个类别,按照教育厅文件我校申报指标为3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设置以1997年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三、立项条件

(一)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二级学科的学科方向一般不超过3个。

(二)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

(三)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截止2016年12月已有三届毕业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四)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五)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四、申报与建设管理

(一)学校申报。各高校根据建设范围和类别,按照申报条件和限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二)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学科进行评议,认定立项建设学科,并公示、公布结果。

(三)立项建设。第九批省重点学科由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管理,建设经费由学校根据各学科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四)考核评估。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实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制度。《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标志性成果将作为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对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给予适当奖补。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弄虚作假。且不得与其他学科互用、交叉。

(二)各学院、学科带头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申报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或主编(著),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申报表》建设基础所填写的各类成果,起讫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近五年)。涉及到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请按2016年12月31日现状填写。

六、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建设原则和立项条件,科学分析本学院学科基础和特色优势,指定专人认真填报《申报表》,准备支撑材料。学校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立项建设的省、校级重点学科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二)申报范围。请校级第一批、第二批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品牌专业所依托的学科所在学院,积极组织此次申报。优先支持跨学院联合申报,鼓励其他科研基础良好、学科队伍合理的学科积极参加申报。

(三)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相关支撑材料及《申报学科汇总表》(见附件)。其中,支撑材料包括《申报表》中所列学科建设基础的证明材料等,请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合订本。《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份,封面由学科带头人签字、学院签章。同时,按以下要求提交申报学科电子文档:《申报表》的WORD和PDF版本、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汇总表(WORD文件)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严格按照以下规则命名:“二级学科_学科名称_学校名称_学科带头人”。

(四)评审程序。本次申报的流程为:10月9日前,二级学院学习文件、准备填报材料,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10月13-18日,组织汇报会、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会,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上报学科;10月19-22日,拟上报学科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相关材料;10月23日,按照省厅要求上报入选学科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查询详细信息可登陆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2017/09/07/1504764374004.html)。

联系人:种明慧 62436416

附件: 申报材料.zip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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