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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通识教育示范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张翔  摄影:  来自:教务处课务科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通识教育示范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97 号】,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首批省级通识教育示范课程遴选申报工作。为确保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本次示范课程申报范围主要指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不限门次;学校将从各院部申报课程中推选两门课程参与省级示范课程认定。

二、申报条件

(1) 课程须经过至少两个学期并在两个以上教学院系推广应用。

(2) 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长期稳定从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

(3) 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的一流本科课程、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等课程不再参与此次认定。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1.河南省通识教育示范课程申报书(PDF 格式);

2.时长 10 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课程思政”的融入理念和实施情况等)编码为:H.264/AVC,封装格式为:*.MP4 格式,文件不超过 300M;

3.一节课堂教学实录(课堂或实践)编码为:H.264/AVC,封装格式为:*.MP4 格式,文件不超过 500M;

4.其他佐证材料(PDF格式)。

以上为申报材料基本情况,详情请仔细查阅【教办高〔2023〕397 号】通知文件。

(2)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确保11月24日将申报书、视频及其他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张翔老师OA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

工作要求

本次申报原则上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尽量全部申报,以提高我校通识教育示范课程的整体水平。请各院部认真查阅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确保充分了解所有相关信息。各位课程负责人认真履行申报工作,确保相关材料的准确齐全。详细的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请查阅【教办高〔2023〕397 号】通知文件及附件。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2436508

教务处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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