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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教务处

各单位: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达院字〔2016〕8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延期结项的一般项目及研究周期为两年的重点项目;2017年批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的一般项目和部分研究周期为一年的重点项目。

二、结项条件

1.项目组根据申报计划完成了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

2.项目研究取得了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项目申报时预期成果形式相符。

3.项目研究成果得到了切实有效地推广和应用,实践效果较好。

三、结项要求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可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及立项号。

3.项目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或者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研究报告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

重点项目结项要求:结项时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一般项目要求:提交研究报告,或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含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报)上发表1篇教改论文(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结项:

未经批准自行变更与增删项目参加人;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成果形式;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因故终止或撤消的项目。

5.对于撤消的、不予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取消其下一个年度的申报资格;对于已经发放资助经费的重点项目,追回资助经费。结项时被评为“暂缓结项”的项目,六个月后仍不能结项,取消其主持人下一个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材料要求

1.申请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应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课题研究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课题相关研究成果(课题建设时限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获奖、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材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返还。)。

2.对于申请延期结项和变更项目成员的课题请按规定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改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

3. 所有提交的结项材料需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不按规定及时结项的课题,学校一律予以撤项处理,取消其下一个年度的申请资格,并核减该单位下一年度的立项名额。

4.请各课题主持人认真总结,做好课题结项工作。所有提交的结项材料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每项课题的结项材料须集中装袋,贴上结项报告书封面。请务必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hengdajyk@126.com。延期结项和变更项目成员的课题材料也请一并报送。

联系人:赵悦然

联系电话:6511(内线)

附件1: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书.doc

附件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附件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改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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