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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开放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
发布人:张翔  来源部门:  浏览人次:次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部):

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实践育人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二批开放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开放实验项目范围界定,参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开放实验与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附件一)规定执行。

二、认定流程

本次开放实验项目认定采取各学院(部)申报,教务处统一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

各学院(部)需明确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内容、实验方案、依托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面向对象等内容,并组织相关学科领域实验教师进行评审、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报学校审核。每个学院(部)申报数量不受名额限制。

1.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部)实验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二),于2023年5月19日17:00前将《申报表》(填写院部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其他

教务处将于本学期内公布认定结果。开放实验项目通过学校认定后,下学年可对面向学生进行开放。第一批已经认定的开放实验项目无需重复认定。学生完成实验规定学时且成绩考核合格的,可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教师指导开放实验课时可计入教师学年工作量,具体课时标准参照《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开放实验与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附件一)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张 翔 联系电话:62436508

附件一:《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开放实验与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升达〔2021〕131号)

附件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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