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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教师发展中心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我校在岗专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申报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院部限报1名教师。

三、推荐办法

1.申请人认真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人在遴选导师时(导师名单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并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

2.申请人所在院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盖章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将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院部请务必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之前将《一览表》(1份)和《推荐表》(3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信息和表格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查询和下载。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电话:62436360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20号)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2号)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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