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各单位: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临近,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考试工作纪律,规范和制约考试工作人员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风清气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严密组织,严格管理,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各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本单位期末考试期间的监控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规范过程管理

1.加强保密过程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试卷存放期间,必须由专人保管。试卷出入必须有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落实试卷运输、保管、交接、巡考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强监考过程管理。要求监考人员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监考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监考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师或工作人员,要根据责任性质和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期末考试评卷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评卷老师要坚持原则,公平阅卷,杜绝人情分,对违规收取学生财物私自更改学生分数、电脑录入分数和卷面分数不一致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检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对期末考试期间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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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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