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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龙湖榜样”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升达官网郭玉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龙湖镇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龙湖榜样”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二、评选人物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事迹真实突出、来源基层,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亮点鲜明,情感真挚,被周围群众广泛认可传颂,具有较强的榜样带动力。

三、评选类别

(一)自强不息榜样

评选对象为:面对贫困、疾患、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艰难境遇或在面对学习生活中的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面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逆境、战胜挫折的集体或个人。

(二)孝老爱亲榜样

评选对象为:孝敬长辈,善待亲人,勇挑家庭重担,用亲情和真爱构建美满家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的好人。

(三)创业创新榜样

评选对象为:带着梦想坚持奋斗,有自己的创业故事,能够成功创业或带动群众致富,事迹能带给后来创业者创业启示的集体或个人。

)敬业奉献榜样

评选对象为:勤勉务实,爱岗敬业,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个人。

)慈善公益榜样

评选对象为:经常积极无私帮助身边人渡过难关或参与捐款捐物活动救助各类困难群体等慈善活动的、经常参与绿色环保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类公益志愿活动的、经常参与文化下乡等各类文化惠民志愿活动的、经常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律宣传等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集体和个人。

)诚实守信榜样

评选对象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行、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的集体或个人。

)见义勇为榜样

评选对象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集体或个人。

五、推荐方法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选拔推荐“龙湖榜样”候选人,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第三届“龙湖榜样”推荐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及候选人1寸蓝底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sdxcb5164@163.com,文件名命名为:XX学院“龙湖榜样”候选人推荐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充分利用展板、网络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确保质量,进行推荐。

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