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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9寒假总值班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升达官网郭玉格

 

 

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19寒假总值班安排表
日 期 带班校领导 值班领导 值班员工及所在部门
1月19日(农历十二月十四) 张德伟 李霄锋 陈 勋(会计学院) 赵 征(信息工程学院)
1月20日(农历十二月十五) 张德伟 杨存博 陈 晨(教务处) 夏瑞芳(艺术学院)
1月21日(农历十二月十六) 张德伟 钟江鸽 陈山来(人事处) 赵会燕(艺术学院)
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十七) 张德伟 沈定军 陈阳光(体育学院) 晏玲玲(思政部)
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八) 张德伟 金虎斌 单 锐(党委办公室) 惠凯赟(外国语学院)
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十九) 崔慕岳 白 鑫 周 威(商学院) 郗艳花(金融贸易学院)
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 崔慕岳 杨明志 周少卿(校长办公室) 唐新惠(经管实验中心)
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廿一) 崔慕岳 唐 云 庞 海(教学质量监测中心) 赵 磊(会计学院)
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二) 崔慕岳 秦 旻 罗志懿(学务处) 徐依凡(金融贸易学院)
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廿三) 崔慕岳 袁 征 武永民(纪委) 徐瑞娜(图书馆)
1月29日(农历十二月廿四) 吴益民 顿雁峰 罗明迪(金融贸易学院) 赵丽红(外国语学院)
1月30日(农历十二月廿五) 吴益民 张小雁 范文峰(现教中心) 韩 良(人事处)
1月31日(农历十二月廿六) 吴益民 职正路 虎会飞(总务处) 秦 童(金融贸易学院)
2月1日(农历十二月廿七) 吴益民 韩炎涛 郑 钊(人事处) 耿雲鹤(建筑工程学院)
2月2日(农历十二月廿八) 张金安 王 铮 郑文杰(会计学院) 袁 敬(艺术学院)
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 张金安 王新平 俞 昊(设备处) 郭 艳(建筑工程学院)
2月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 张金安 韦杨建 姚 立(人事处) 郭凤云(总务处)
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 张金安 冯善德 杜书安(总务处) 郭称心(艺术学院)
2月6日(农历正月初二) 王新奇 田振中 段 苦(建筑工程学院) 郭梦晓(经管实验中心)
2月7日(农历正月初三) 王新奇 段丰乐 郝艳海(校长办公室) 尉艳丽(现教中心)
2月8日(农历正月初四) 王新奇 石皓召 赵建华(商学院) 崔 蕾(图书馆)
2月9日(农历正月初五) 王新奇 刘景向 赵建华(商学院) 商琛琛(艺术学院)
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六) 戎庭银 朱永恒 赵林生(艺术学院) 高兰兰(图书馆)
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 戎庭银 张 欣 赵晓理(科研处) 高若晨(招生就业处)
2月12日(农历正月初八) 戎庭银 何 伟 胡军伟(现教中心) 郭勇伟(学务处)
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九) 戎庭银 宋维清 徐 鹏(现教中心) 康晓晨(体育学院)
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十) 戎庭银 毕鹏翾 徐志宁(教务处) 黄 露(会计学院)
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一) 郭爱先 张 蕾 徐学青(管理学院) 侯亚婷(会计学院)
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二) 郭爱先 崔瑾英 海德威(会计学院) 赵艳娜(外国语学院)
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三) 郭爱先 张延霞 袁向阳(教务处) 焦 阳(会计学院)
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 郭爱先 张红阳 袁奉亚(信息工程学院) 焦 甜(艺术学院)
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 郭爱先 张现水 袁保华(招生就业处) 程倩倩(图书馆)

 

注意事项:

1.所有职员(含兼行政职务的教师)或辅导员均应参加学校总值班。因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者,请在当月值班表公布前(约 每月20日)告知校办和党办。哺乳期按一年计算。

2.总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值班室;值班电话:62566808(内线6138);值班人员须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 大事情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加强校园巡视,每天上、下午要到各值班点查看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安全卫生等工作

4.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00—次日8:00;周一至周五等正常工作日白天在本部门正常办公,周六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白天在总值 班室值班。每日晚上19:00—21:00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值班当日,值班人员须在学校住宿。

5. 当日排在总值班表前面的第一位值班员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上,随时保持信息畅通(转移方法: *57*手机号#;取消方法:#57#)。

6.教职员工须及时主动查阅总值班表,若有本人值班须按时到岗;各部门主管有义务通知本部门员工按时值班;值班表公布后,表中所 列值班人员离职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值班,则由该员工所属部门另行选派人员代替其值班,并请提前告知校办和党办;其他特殊情况 需调整值班时间者,请自觅合适人员报经校办和党办批准后调整。

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